深圳市瑞声助听器有限公司

助听器常识

联系我们

儿童选配助听器的标准

文章来源:深圳市瑞声助听器有限公司人气:3702发表时间:2016-04-06

  婴幼儿听力损失达35dB就应佩戴助听器,否则,有可能语言及智力发育将比正常儿童迟缓,儿童听力如损失在60dB以上,不佩戴助听器,则可能带来言语与智力的障碍。
  儿童的听力损失如果达到110dB-120dB,应尽快在他们6个月前佩戴上适宜的助听器或尽早植入人工电子耳蜗,这样将给他一生带来极大的帮助。
  如极重度耳聋儿童超过7-8岁仍未听过放大的声音(“听力年龄”仍为0岁),这时才开始使用助听器,要实现全面语言康复就十分困难。
  因此,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也强调,聋儿康复是抢救性任务,必须尽快、尽早加以干预。